
一碗红烧肉
高考落选,补习,人就不那么值钱了。学校学生宿舍很紧张,也就不再考虑补习生的住校问题了。1983年,我16岁。当时县城里是没有房子出租的,我费了好大的劲,才通过同学的关系,在东关水洛一小旁的一条深巷里找
高考落选,补习,人就不那么值钱了。学校学生宿舍很紧张,也就不再考虑补习生的住校问题了。1983年,我16岁。当时县城里是没有房子出租的,我费了好大的劲,才通过同学的关系,在东关水洛一小旁的一条深巷里找到了住处。那是一座两年多没住过人的极是荒凉的古院,有一间正房和一间厨房。这院子本是中街孙老头女儿家的,他女儿随丈夫去了白银,院子就空了。打开院门,我惊呆于它的败落,蒿草长得竟和我一样高,两间屋子好像埋在草里,死静得怕人。一想到我已是高考的失败者,也就把自己看得贱一些,觉得能有一处安身之地,就相当不错了,也就少了“天地之大,无我立锥之地”的喟叹。我从邻院的人家借来铁锨,铲除了蒿草,收拾了正房,勉强能够住人了。阗寂的院子里,住进我这样一个活人,多少有了些生气。只是晚上睡觉,一个人很有些害怕,老是怕深夜里有“鬼”推门进来。好在院子四周有人家,晚上还能听到广播匣子的声音。就这样,时间悄悄地流淌着,秋天就过去了。
冬天来了,老孙也来了。
老孙是房主孙老头的堂弟。他来者不善,是要在这里搭起锅灶,烤制锅盔,然后拿到街上去卖。那时,改革开放不久,买卖生意少。看得出,老孙是个老谋深算的人。他说他筹谋了多日,才瞅中了这个行道。于是只用了两日,一切便收拾好了。我原先住着的正屋就这样被老孙夫妇“霸占”了,我只能住在厨房里,睡在老孙用两块门板为我搭建的“床”上。我的被子太旧太薄,褥子太小太潮,很难御寒。牛皮纸糊的窗子,根本阻挡不了寒气。冬日寒夜里,凛冽的刀子风从各个缝隙里钻进来,我缩在床上打颤,常常能听到墙角的老鼠也冻得吱吱叫唤。那时我吃学生大灶,一个玉米面粑子和一份水煮洋芋,一会儿就消化了。晚上既饿又冷,感觉真是度日如年。
最可怕的却不是寒冷。许多个夜晚,我爬在案子上复习功课,总会有老孙夫妇烤制好的六七个大锅盔,顺墙立在案子上,显得威风凛凛,不可一世。锅盔的香气直入我肺腑,我的胃就急骤收缩着,坐也不宁,站也不宁。确切地说,是那香气折磨得我浑身燥热、饥渴。我就别无他念,死盯着锅盔发呆,觉得考上学校,能吃上酥脆香甜的锅盔,就是我最大的理想了。
老孙夫妇起初对我还算是友善的。他儿子刚刚当上民请教师,女儿辍学在家,他们做锅盔生意的劲头很大。后来他的生意越来越好了,就开始慢慢地嫌弃我了。先是那女人晚上等我回来,就和我商量让我搬出去住的事情。其实这没商量的,因为我在县城无亲无故,无处可去。女人渐渐地看我实在没办法,她也没什么妙计良策,于是每每见了我就开始指桑骂槐,再后来就日天日地乱骂一通。我全然装作没看见。“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寄人篱下的日子总之是不好过。后来她女儿来帮忙,见我也是如此,先小骂,后大骂,骂得比她母亲更厉害。她说她条件这么好,都不念书了,你还念个狗娃子屁。幸亏我聪明了,说我已经交了半年5元钱的房典钱,而且我是先搬来的,我凭什么要搬呢?老孙还算个好人,眼睛一眯,装聋作哑,日子就又过去了一些。
一个雪夜,我回来打开厨房门,一股仿佛从来没闻过的香气扑面而来。顺着香气一看,原来那大黑锅里放着一碗红烧肉,尚还冒着热气。那肉切成了我从未见过的半寸见方的块状,略凝,色呈桃红,层次分明,晶莹可喜,鲜艳肥腴。面对这样一碗红烧肉,我显得惊慌失措,看着,瞅着,瞟着,胸口很闷,胃收缩得疼痛难忍,涎水便势不可挡的流了下来。我那时家中很穷,我家最好的吃食当是酸酸的、当心有一汪清油和一撮菜末的长面。这样吃肉,我从来就没见过。事实上,我早已经便陷入了一种极为可怜而可怕的想象中。我想,咀嚼红烧肉的过程,绝对是一个美妙的过程。把一块块烧得透烂入味的,肥而不腻的红烧肉送到嘴里,只那动作,何其美妙;如果已经开始咀嚼,那种美好更是妙不可言;舌头和肉块相互厮磨,牙齿稍稍用力,肥肉里的油液便顺着牙缝往上爬,痒痒的,感到只有大块的肥肉,才不枉然于牙齿的坚强和舌头的灵活。如果真的吃起来,就如同赤足踩在水中的草地上一样,软绵绵的,凉沁沁的水,从脚趾缝里往上冒,痒痒的让人惊喜。
时间过得很慢,红烧肉在慢慢地变凉,变凉的过程中仍散发着诱人的香气。我仿佛要溺毙在这种香气中,泪水就从我16岁的脸上流了下来。有惊诧,有委屈,还有一种无穷的欲念。一个饥肠辘辘的人,忍受一碗红烧肉的折磨,那绝对是一个痛苦的过程。那晚我一夜无眠,一会儿看看锅里,一会儿闻闻香气,一会儿叹叹气,竟无心读书了。我甚至想,不如吃了这碗红烧肉,明天远走天涯,从此浪迹江湖,也算一种英雄之举吧!天亮时分,我终于有了一个伟大的冲动,我决定搬出去,男儿丈夫当有志,我不再忍受那锅盔和红烧肉对我撕心裂肺地折磨了。
过了三两天,我居然被一个好心的同学收留下来,和他挤在一起住。老孙永远不会明白,赶走我的,绝不是他那令人生厌的老婆,也不是他利牙利嘴的女儿,而是那碗冒着香气的红烧肉。
如你所知,我后来考上了师专,毕业后当了教师。我从乡下调到县城教书时,孙老头的孙女孙慧芳刚考到高中,恰好分在我的班上,我便把她从高一教到高三,她如愿地考上了武汉的一所大学。老孙的锅盔生意后来不行了,就开了个批发部,卖假冒伪劣商品,也不行,就收场了。他女儿先在车站一带卖水果,后来在中街卖麻子,再后来不见了。只是她偶尔见了我,仍是充满敌意,一副像是要训我的架势,令我不解。
多年过去了,那碗红烧肉无以伦比的香气,依然在我的口舌之间,甚至我的肠胃里飘荡着,挥之不去。我一直相信,热爱美食的人,对生活也是充满热情的。一碗红烧肉,不仅仅是千般滋味,更是万般心情。而今,虽未吃遍人间美味,但小地方有特色的佳肴差不多都已尝遍。无论生活如何颠簸,饭却一直是有的,萝卜白菜是有的,红烧肉也是有的,但我再也没有在味觉上感知到早年那碗红烧肉所散发的无法复制的香气。细想起来,这多年来,我之所以没有在金钱美女面前有所闪失,算起来,得功于我16岁时就经受住了那碗红烧肉对我的诱惑、考验。美食如同美女,总有一种让人悲伤的力量。常常,面对一桌美味佳肴,我就不免地胡思乱想起来,仿佛是一场梦,觉得这么好的饭菜,竟让我这等俗人饱享了!对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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