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古县衙

江山古县衙

党引散文2026-10-27 20:02:37
江山自唐武德四年(621)建县起,其治所即在今城区,其县署或许就是现政府所在地,宋以前没有文献记载,宋以后记载斑斑可考。南宋咸淳三年(1267)到元朝至元十三年(1276)共十年间,江山改名礼贤县,一
江山自唐武德四年(621)建县起,其治所即在今城区,其县署或许就是现政府所在地,宋以前没有文献记载,宋以后记载斑斑可考。南宋咸淳三年(1267)到元朝至元十三年(1276)共十年间,江山改名礼贤县,一说县治迁礼贤,一说仅改名而已,县治并未迁移,姑存疑。主流观点认为,除上述十年县治在何处有争议外,其余年岁,县治均在今城区。
有县治必有县署,江山县署应当建于建县之时,但元朝以前规模兴替无文献记载。现见江山历代县志记载,旧县署毁于元朝至元十九年(1282),当在南宋小朝廷灭亡之后,元军进入江山之时。修建县署记载最早的是30年后的元朝达鲁花赤(蒙古语,意为“镇守者”,可译作“掌印官”)马合谋。马合谋,字均章,回族人,元皇庆二年(1313)任江山达鲁花赤,为官清廉,办事明快,为同僚中的佼佼者,旧县志有其传记。马合谋始到江山,见县衙仅有简陋议事屋,感慨地说,县署是不可以不修的。于是当即召集县绅毛攀龙等,相率醵集资金,广备建材,首先建立县衙大门、议事厅及厅两翼之廊庑,然后建立厨房、马厩、仓库、值班室和牢狱等配套设施,新县署初具规模。当时衢州知府许应祈曾作碑文记其事。元至正十二年(1352),红巾军湖北徐寿辉部攻入县城,焚烧县署。到明朝洪武初年(1368),知县程万里加以葺修,洪武三年(1370)县丞刘有恒、洪武八年(1375)知县刘瓛相继鼎建;弘治七年(1494)知县杨俊、嘉靖二十一年(1542)知县黄纶重修。至万历九年(1581)知县张斗又重建。时任衢州知府易倣之有碑记记其事。清朝顺治八年(1651),知县孙遂重建内衙,康熙元年(1662)知县万里侯建署内书院,三十一年(1692)知县杨愙重建两廊及谯楼,五十二年(1713)知县汪浩作大规模整修,乾隆十三年(1748)知县刘守城建县署宾馆,二十八年(1763)知县雷士佺重建班房(监狱),三十三年(1768)知县宋成绥捐银修建正堂、书房及头门、仪门等。咸丰八年(1858)县署大部毁于太平军。 
同治七年(1868),知县陶鸿勋复建头门、仪门、大堂、川堂等,县署为之一新,距张斗重建,又越287个寒暑。同治八年、九年知县王景彝和李春和又加以完善并装饰,县署再次鼎新。光绪年间知县洪承栋在位6年,曾留心对县衙作多处修缮。民国22年(1933)县长周心万作部分改建,屏弃古典式建筑,现代建筑模式引进旧县衙,观瞻为之一新。民国36年(1947)县长林希岳又对旧县衙新旧建筑作部分修葺。
至上世纪50年代,我们所见到的江山县政府建筑的规制,大致上就是同治七年后的主要建筑和民国时期作的部分新建。根据清同治十二年(1873)《江山县志》图录,江山县署的规制如下:由外而内,首先为江山县署大门,坐北朝南,面向景星山,衙门西侧为文庙,祀孔子;东侧为武庙,祀关公。进大门后是甬道,两侧建有长长的廊庑,大概是衙役人员值勤的地方。过了甬道是仪门,仪门是衙署大门内的第二道门,是具有“威仪”点缀的正门,过了仪门方是大堂,也称正堂,是县令正式办公事的地方。以前的县令也兼审案的差事,犯人过堂,即在此堂中进行。过了大堂称川堂,川堂是大堂和后堂之间的过渡处所,可以穿行,也可以为县令进入大堂前做一些辅助或准备工作,有时县令上堂时,师爷就在川堂内伺候,待命听用,为县令作不时之需。过了川堂是后堂,后堂是县令平时办公和会见客人及休憩的地方。过了后堂才是内衙,那是县令生活起居所在,常人不能轻易入内。在川堂的西侧,建有库房,库房的后侧有三圣祠,是署内礼佛所在。古县署的纵向并没有现在的大院深,现办公大楼后已是署外,宋江山县令叶端卒于任上,其墓葬即在现大楼后,直至民国时期,叶氏后人还有来人扫墓。90年代江山博物馆曾作考古发掘,发现一些文物和乾隆年代叶氏后人修墓的墓碑。 
县署进门左侧是监狱,用以关押犯人。此项建制,沿延至上世纪70年代初,那时的县政府大门西侧,即是看守所,用以关押未判刑的嫌疑犯,70年代后才搬到下市底,然后是乌木山,然后是乌金山。进门右侧是捕署,管治安,相似当今的公检法,其故址也在原检擦院、法院地址。再往右,是文昌庙,也称文昌阁,是祭祀文昌帝君的地方,故址在原中山路小学(现新闻信息中心),笔者当年到中山路小学读书,长辈也有说到文昌阁读书的。旧时县署内有数井,其中一井名“冷香井”,为明末县令方召殉难处。方召,安徽宣城人,明朝江山最后一位县令,清军兵临城下,为免百姓涂炭,方召毅然开门受敌,自己却尽节投署井而死。其井旧志记载“在署西”,现档案局北侧原有井,现大楼底下也有井,都已填毁,不知孰是,还是其他另有其井,无考。古县署大堂前曾建有“戒石亭”,亭内立戒石,上刻《戒石铭》,内容有定制,为“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据说是宋太宗颁布,并亲笔书写送戒各地衙门官吏。到了南宋高宗皇帝,又再次颁布并重新书写,可见历代统治者对吏治也是很重视的。这种《戒石铭》,在保留完好的一些旧县衙里还能见到。旧县署大堂前左侧曾两度立过“县令题名碑”,一次在明嘉靖二十四年,知县黄纶立,一次在明万历二十年,知县张斗立。县令题名碑用以刻录历任县令姓名事略,让后人评其“某也廉,某也惠,某也否胥”。也让后之为县令者“历指而数之曰,某也贤,某也不肖”,使其“凛凛乎惟恐士庶将厕我于不肖者之列”。 
旧县署的形制在晚清、民国时期无大改变,至1949年后面貌多有改变,旧建筑逐年减少,新建筑逐年增加。先是在大堂两旁建起两排平房,东边为县政府,西边为县委;70年代拆除大堂,在原址建有一座3层办公楼;80年代在署后再建两幢东西并排的4层大楼,东楼为政府,西楼为党委;1993年拆除3层办公楼,至1995年建成10层现在办公大楼,同年政府大门也彻底重建。至此,旧县署的一切旧建筑全部拆除。今天在大院内唯一能见到的旧物,是后院空地上的5只直径将近80公分的石础和一株根深叶茂的白果树。石础是县堂柱子底下的垫石,看见石础,也可依稀想见当年旧县衙建筑的规制;白果树又名银杏树、子孙树,江山人称之为“阿甲树”,民间传说是元明古树(市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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